行政院昨天拍板保險業強化退場機制,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這次引進美國「立即接管措施」,未來保險公司資本適足率(RBC)低於50%以下,淨值為正就可進行接管,保險業資本適足4級監理預計105年元旦實施。保險法也放寬保險資金投資公共建設及社福事業,可擔任董監事。至於壽險公會建議投資單一公司的上限放寬50%以上,曾銘宗透露,正在研議中。if (typeof(ONEAD) !== "undefined"){ONEAD.cmd = ONEAD.cmd || [];ONEAD.cmd.push(function(){ONEAD_slot('div-inread-ad', 'inread');});}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保險法修正草案,將列本會期優先法案。這次保險法修正有三大重點,包括放寬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擔任董監事,開放銀行業成立保險部辦理保代或保經業務,及引進立即接管措施。曾銘宗表示,未來將對資本適足率劃分4等級監理,當RBC低於50%,即使淨值為正,亦可立即接管,如此不必動用公帑進行賠付,對健全保險業發展有重大意義,預計105年元旦起實施分級管制。據悉,目前有一家保險業RBC低於200%,金管會將會密切注意。資本適足率的4等級監理將採差異化管理措施,其中資本不足保險業,金管會可要求業者限期提出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未依計畫執行者,可能會被降為次一等級,也會被停售保險商品;若顯著不足,金管會可解除負責人職務,未來取得或處分特定資產都須經主管機關核准。至於RBC50%以下資本嚴重不足業者,若未在期限內完成改善計畫或引資、合併者,自期限屆滿90日內可立即接管或勒令停業。至於放寬壽險業參與公建及社會福利事業可擔任被投資公司的董監事,曾銘宗認為有助壽險資金導入公建意願。而壽險公會建議投資單一公股持股比率放寬至50%以上,曾銘宗說,正在研議中,惟6月甫自35%放寬至45%,他說,壽險資金是大眾的錢,業者有無專業能力也要注意控管風險。此外,這次放寬銀行可擇一兼營保經或保代業務,曾銘宗表示,有利保障消費者權益,降低保單糾紛。他說,銀行過去以轉投資設保經及保代子公司銷售保險,一年賺取高達逾200億元佣金,卻不管保單糾紛,名不符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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